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正文

研究生教育

法学院研究生举办读书交流会
2016-12-29 10:21 王乾乾    (点击: )
[文章下载] [字号: ]

为了分享好书、交流读书心得与体会,提高法学院研究生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学院研究生学术研究的积极性,2016年12月27日晚六点半,法学院团支部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研室(教科楼B座437)成功举办了以“博学·慎思·悦读”为主题的研究生读书交流会。读书交流会分享了美国大法官卡多佐著作《司法过程的性质》一书,15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耿鹏飞为主讲人,法学院学生团支部书记孔丽恂主持了本次读书交流会,15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以及16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部分研究生参与了本次交流会。

主讲人耿鹏飞以PPT形式对《司法过程的性质》一书进行了详细讲解。首先,简单介绍了本书作者美国学者本杰明·卡多佐及本书的创作背景;其次,着重阐述了书中提到的关于法官判案的四种方法——“哲学的方法、历史的方法、习惯的方法、社会学的方法”;再次,详细论述了书中关于普通法传统下法官日常处理的案件的三种分类;最后,提出了对“法官造法”的看法和卡多佐法律思想对我国的启示两个问题。

现场同学对以上的内容以及自己阅读本书的心得体会,进行了相互的分享和深入探讨。15级研究生郝媛媛同学给大家分享了《立法法》修改对司法解释权的限制及其与“法官造法”的关系;15级研究生王乾乾同学与大家探讨了《司法过程性质》一书中多次提到的“逻辑与经验”问题,到底什么是逻辑、什么是经验?如何界定卡多佐四种方法论的关系?德沃金“唯一正解”与卡多佐三类案件的关系是什么?16级研究生魏占信同学则认为,“法官造法”在美国是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的,应当辩证的看待这一问题。16级研究生冯雅敏同学也认为“法官造法”目前在我国是不可能出现的,并针对此阐述了几点原因。

本次法学院研究生读书交流活动圆满结束,使同学们意识到了阅读的重要性,激发了同学们的阅读热情,增强了法学院研究生的专业素养,为其日后养成读书习惯和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上一条:法学院研究生取得佳绩
下一条:法学院举办第二次研究生学术沙龙活动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豫ICP-45623487备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电话:0371-61700665    电子邮箱:huelf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