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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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点学科

硕士点
2016-11-06 00:00   本站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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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是在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河南财经学院法学院主要法律院系的基础上,于2011年6月组建而成。发展中的法学院现有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五个硕士点以及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同时开设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在职研究生教育。

 一、硕士点概况

  (一)刑法学硕士点概况

  刑法学硕士点于2006年批准成立,并于当年开始招收刑法学硕士研究生,目前共有硕士研究生导师六名。该学科点在刑法文化、刑罚相关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医疗犯罪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等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并与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国内著名法律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

  (二)民商法学硕士点概况

  民商法学硕士点于2006年批准成立,并于当年开始招收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目前共有专、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六名。本学科点在民法总论、物权法、企业法相关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等方面在国内民商法学界居于较高的层次,并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国内著名法律科研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

  (三)经济法学硕士点概况

  经济法硕士点于2006年批准成立。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本学科在学科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成就,使本学科在我省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现有硕士生导师六名。本学科设有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财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五个研究方向。本学科总的特色是:依托我校财经类、管理类专业的优势,将经济法基础理论与部门法研究推向深入。

  (四)诉讼法硕士学科点概况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诉讼法学是我校自主设置二级硕士学科点,该学科点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7人。我校诉讼法学科发展历史悠久。原河南财经学院80年代法学本科专业设立之初即开设诉讼法课程,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事司法系、民商法系也开设有诉讼法课程。2010年两校合并升格大学后组建新的法学院,下设诉讼法教研室,负责本学科的教学和科研任务。

本学科师资力量。经过近二十年的建设,本学科形成了一支阵容整齐、结构合理、学术精湛、锐意创新的教学研究型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14人,兼职教师4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8人,讲师2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5人,博士后2人,在读博士2人。本学科教师分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知名高校。教师中既有理论造诣深厚的学者,也有享有盛誉的律师,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适应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要。

本学科科研实力。近年来,本学科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项目2项,其他省部级项目40余项;在《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学杂志》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等出版专著15部;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4项,三等奖3项,其他奖励20项,获得各类科研经费50余万元。

本学科支撑条件。我校法学院建有法学专业图书馆和高标准模拟法庭,可为教学科研提供硬件支持;我校诉讼法研究中心2009年被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我校法学案例分析实验室2010年被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重点实验室;我校法学研究院、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等可为本学科提供人力和资源支持。

本学科培养目标。本学科致力于培养具有崇高法律信仰、良好法律伦理和先进司法理念,精通诉讼法基本理论,能够熟练运用诉讼法原理和知识分析、研究和解决司法实际问题,能够胜任本学科教学、科研、司法实务工作的专门法律人才。本学科点下设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中外司法制度三个研究方向,开设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践、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践、证据法学、司法制度、比较刑事诉讼、比较民事诉讼、诉讼法史、律师实务、法律文书写作、诉讼法学术前沿、刑事法学专题研究等专业课程,形成了方向明确、目标具体、体系稳定、特色鲜明的学术传统。

  

(五)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点概况

1.本硕士点的培养特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点致力于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领域研究,在财政宪法、经济宪法与经济行政法、行政法基本理论、立法学及行政救济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和优势。目前,本硕士点的主要培养方向为:财政与经济宪法、行政法基本原理、经济行政法学和立法学等。

2.本学科的学术梯队

本学科现有研究教学人员36名,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19名,法学博士12名,在读博士5名。现有的研究人员形成了研究能力较强、学科配置均衡的学术研究梯队。本学科学术梯队年富力强,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和发展潜力。

3.本学科的研究成果

5年来,本学科研究人员在《法学》、《法商研究》、《政治与法律》、《法学论坛》、《当代法学》、《法学杂志》、《行政法学研究》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46篇,其中核心期刊34篇,多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宪法学、行政法学》、《法理学、法史学》、《诉讼法、司法制度》等转载;出版《公债的宪法控制》、《宪法视野下中央与地方举债权限划分研究》、《行政行为成立研究》、《中国反恐怖主义法研究》、《行政裁决制度研究》、《行政救助制度研究》、《行政赔偿制度研究》、《宪法文化视野下的公民权利教育问题研究》、《传统权利的现代解读:请愿权理论和规范研究》等专著20部,主编教材4部(其中1部为全国统编教材),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主持教育部、河南省社科规划办、其他国家机关等省部级以上课题90项;5年来共获得各项纵向科研经费100多万元。

(六)法律史学硕士点概况

1.本硕士点的培养特色

法律史学硕士点致力于史学与其他部门法、史学与经济学交叉领域研究。力争在法学理论、民商事、刑事司法等领域取得丰硕研究成果,为其他部门法研究提供坚实的史料支;同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弘扬法律文化,构建我国新型法治文化。目前本硕士点主要培养方向为: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原法律文化三个方向。

2.本学科的学术梯队

本学科现有研究教学人员15名,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5名,法学博士11名。现有的研究人员形成了研究能力较强、学科配置均衡的学术研究梯队。本学科学术梯队年富力强,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和发展潜力。

3.本学科的研究成果

近5年来,本学科研究人员在《现代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究》、《法学杂志》、《史学研究》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34篇,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法理学、法史学》等转载;出版《民国特别刑事法研究》、《中西发文化冲突与中国刑法近代化》、《清末民初民事习惯法对社会的控制》、《媒体与司法的博弈——近代中国媒体与司法重大案件研析》等专著4部,主编教材3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项;主持教育部、河南省社科规划办、其他国家机关等省部级以上课题20项;5年来共获得各项纵向科研经费100多万元。

(七)法律硕士点概况

  1.本学科的培养目标

本学科设置政府法律顾问方向、港区自贸区法务方向、知识产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务方向、刑事法务方向、房地产法务方向等方向,学生可以任选其一

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实务型法律人才。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所需要的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法律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法律事实的探知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2.本学科师资力量

本学科为河南省省级重点学科,有专业研究生导师15名,其中教授14名,副教授1名,主要科研方向包括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法制史等。本学科研究基础雄厚,师资力量强,科研条件和培养研究生条件良好,相关学科在国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

3.本学科的培养特色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传授法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

(2)采取导师组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指导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3)实行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双师”共同培养模式,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4)严格课程考核,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办法,着重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硕士研究生课程设计简介

 (一)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计简介

  刑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为39学分,其中学位论文3学分,学位公共课6学分,学位基础课14学分,学位专业课8学分,非学位课4学分,实践环节4学分。具体课程设计为:设学位公共课2门,即马列原著选读、英语;设学位基础课4门,即法理学、犯罪论、刑罚论、罪刑各论;设学位专业课2门,即德日刑法、英美刑法;设非学位课2门,即刑法史、犯罪学理论,设实践环节3个,即文献阅读、学术研讨、实践活动。

 (二)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计简介

  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为39学分,学位论文3学分,学位公共课6学分,学位基础课7学分,学位专业课13学分,非学位课6学分,实践环节4学分。具体课程设计为:设学位公共课3门,即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列经典原著选读、英语;设学位基础课3门,即法理学、民法总论、商法总论;设学位专业课6门,即物权法、债法总论和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企业法(含破产法)、金融法(含证券、票据、保险和信托);设非学位课3门,即民事诉讼法、亲属法、比较法;设补修课3门,即宪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

 (三)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计简介

  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和非学位课五类,课程学习的总学分为36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6学分,学位基础课9学分,学位专业课13学分,非学位课8学分。具体课程设计为:设学位公共课2门,即马列原著选读、英语;设学位基础课3门,即法理学、经济法基础理论、民法学;设学位专业课6门,即竞争法、金融法、财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比较经济法、法学前沿;设非学位课4门,即企业法、环境与资源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设实践环节4个,即文献阅读、学术研讨、实践活动。

  (四)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课程设计简介(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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