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5日,我院尹西明院长、赵莉教授应邀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召开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尹西明院长与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第一副庭长李广宇分别代表我院和第四巡回法庭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双方约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打破高校与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司法审判中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实现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的双向互补,共同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双方拟在实践教学、实务课题研究、案例及图书资料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是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方案》于2016年12月28日设立的,办公地点在郑州市,巡回区范围为河南、山西、安徽、湖北4省。主要负责审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