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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刘佐教授莅临我院讲学
2019-10-28 16:30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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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5日上午9点,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原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室主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所长、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刘佐教授在法学院举行了主题为“中国税制改革70周年回顾和展望”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冉富强教授主持,部分法学院教师、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师和50余名法学院研究生参加。

 刘佐教授首先根据时间和内容为线索,把新中国成立以来70年税制的改革分为两个阶段:一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前的29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税制建设起步和曲折发展的时期,以统一税制为起点,逐步推行了以简化税制为核心的改革;二是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的41年,即改革开放时期,这是中国税制改革逐步展开和深化的时期,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新税制,目前也已经进入了全面神话的改革阶段。接下来刘佐教授具体阐述了过去70年中的几个阶段,分别是改革开放前的税制状况、经济转轨时期的税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的税制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的税制改革,宏观上看呈现出税收总量大幅增长、税制结构逐渐优化的趋势和特点。

 之后刘佐教授针对中国税制下一步的改革方向和内容进行了讲解,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的决定和十九大报告、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三五规划、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以及近期国际上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刘佐教授提出了以下几项改革的措施:一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即现行有关10个税种的行政法规的法律化问题;二是合理调整宏观税负;三是优化税制结构,即调整税种设置、调整货物和劳务税以及所得税与财产税的比例、调整中央税和地方税以及共享税的比例;四是完善主要税种,主要针对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

 最后,现场的老师和同学积极踊跃地向刘佐教授提出了有关房产税改革、消费税改革和税务诉讼等方面的问题,刘佐教授一一进行了耐心和细致的回答。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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