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总体安排,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法学院党委于2017年9月15日—9月30日进行了基层党支部换届相关工作。
期间,学院党委研究制定支部换届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对支部换届工作的指导;学院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要求全体党员充分认识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义务;各支部切实加强领导,严格遵守党内选举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酝酿产生候选人人选,经学院党委批复后,认真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组成人员。
此次换届工作组织严密、程序严格,有效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次换届后,教工党支部分别增加纪检委员、统战委员,学生支部委员数量不变,新当选的支部委员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突出,基层党支部力量得到大大加强,为今后学院党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