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1日上午,天津大学张恒山教授应邀来我校作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副校长陈晓景教授主持,我校近20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学术交流活动。
张恒山以“令法、约法、习法与评法”为主题,在承认法是一套规则体系的前提下,用“令法说”“约法说”“习法说”三种既有的最有代表性的解说对“法是什么”作出回答,并对这三种解说进行详细阐述。首先,他介绍了“令法说”的理论特征与缺陷,并提出法的本性、作用应当是保障、促进文明体的长治久安,而不应当是促进文明体的加速崩溃。而后,他详细讲述了“约法说”的理论要点与理论优势,指出“约法说”并不像“令法说”那样强调、借助于强势、武力的要素来保证法律的形成,而是认为法律是一个群体成员们相互约定、各自承诺同意的未来行为方案。接着,他介绍了三种“习法说”,详细分析了“习法说”的缺憾,并指出其带来的启示。最后,他对在“评法说”眼光中法律规则的来源是社会中第三方评判的观点进行了阐述,对第三方评判原理进行实证分析,并说明道德规则与法律规则的联系与区别以及两者相互转化所具备的条件。张恒山教授的精彩讲解令在座师生受益匪浅,在张教授讲解完毕后,与同学们进行交流,并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一系列问题。最后,陈晓景副校长做了最后陈词,并对张教授表达感谢。
本次讲座拓宽了大家的学术视野,丰富了大家对中西方法理论共通性和差异性的认识,加深了大家对“法是什么”问题的深刻理解。
(初审:冉富强、审定:焦永刚、签审:郭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