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下午,中国法学会WTO研究会常务理事、海南国际仲裁院及重庆仲裁委仲裁员、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咏梅教授受法学院邀请做了题为“CISG的适用实务研究”的学术讲座。
讲座由我校法学院院长冉富强教授主持,国际法教研室主任袁松、学科带头人王国锋、罗先云副教授和崔航、王宏鑫、汪珂如三位博士参加会议并进行了交流,法学院部分硕士研究生及数十名校外师生、律师线上参加。
陈咏梅教授从《联合国货物合同销售公约》(下称CISG)的自动适用、CISG适用中的意思自治、CISG条款的保留问题、中国关于国际公约适用的相关规定、中国法院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适用CISG的路径这五个角度全面介绍了该公约在国际贸易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及其法律实践中产生的适用问题,提出诸多极为深刻的见解。陈教授分析了CISG第1条第(1)款所规定的适用情形;明确了自动适用原则在以贸仲为代表的仲裁庭裁决中的坚决贯彻;总结了意思自治情形下明示与默示排除公约适用的各国理论研究;解读了从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转发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执行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到2021年《民法典》中关于CISG适用问题的立法进程;结合中国法院与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从1988年至今的多个典型案例,分析指出中国在促进CISG统一适用上功不可没,是缔约国中适用CISG作出判决和裁定最多的国家之一,同时强调我国在CISG的适用上仍存在理论争议,需继续加强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对国际公约的解释与适用能力。
在互动环节,我院师生与陈咏梅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师生受益匪浅,并期待疫情过后,陈教授能够莅临面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