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河财政教〔2022〕20号)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4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河财政教〔2024〕27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结合学校深化学分制改革实际,特制定法学院2024年转专业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2023级有学籍且在校普通本科同批次录取学生。
二、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条件
思想品德优良、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申请转入普通专业学习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4.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5.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6.低录取批次到高录取批的;
7.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三)未达到专业转入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提出申请:
1.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
2.休学创业,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的;
3.应征入伍后退役,复学后申请更换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入学时原专业不再招生的。
以上情形,学院可根据学生情况综合审定,不占用专业(类)公布的计划名额。
(四)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
1.本科一批次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其他专业、本科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本科二批次合作办学专业;
2.本科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次较高收费其他专业、本科二批次合作办学专业;
3.本科二批次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其他合作办学专业;
4.艺术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艺术类其他专业;
5.专科录取学生可以申请转入专科批次其他专业。
三、转专业要求
(一)申请转入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学生需参加法学院统一组织的考核,综合考虑学生的兴趣和专长、表彰奖励、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等,择优录取;
(二)凡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转专业。
四、转入名额
学院 |
专业 |
学生人数 |
预转指标 |
法学院 |
法学 |
190 |
100人 |
五、转入考核
转入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考核内容为思想道德与法治基本常识30分,大学生涯与个人未来职业规划(开放性试题考核)70分。两项合计满分100分。
2.面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及身心健康等方面,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
4.考核时间(5月12日前完成考核)和地点将通过在线课堂等方式另行通知。
六、转入标准
申请转入法学院的学生需参加法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按考核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七、转专业工作小组
转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冉富强 郭书山
副组长:陈鹏飞 焦永刚 樊晓磊
成 员:张福刚 袁 松 张 杰 王志勇 朱 潇 朱西威 邓涵月 吕皓洁 刘兰淇 江敬仪
八、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一)5月6日8:00-7日17:00,符合转专业报名条件且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可以登录教务信息服务平台(http://xk.huel.edu.cn/jwglxt),点击“报名申请”、 “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网上报名,点击“申报”并填写个人申请理由等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完成转专业线上申请。学生每一阶段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二)5月7日17:00前,申请转入我院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交至法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教科楼B43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5月8日,教务处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四)5月9日-17日,我院对第一阶段申请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及公示。我院将转专业工作小组审定的《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法学院5月17日17:00前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转入审核确认,并将通过考核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考核小组负责人签署“同意转入XX专业”意见)和《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报送教务处备案。
(五)5月20日-28日,第二阶段报名、转入考核及公示。5月20日8:00-5月28日12:00,第一阶段转入学院未接收的学生,可在系统中填报第二阶段志愿专业,并于5月21日17:00前将转专业申请表交送至我院。5月21日-28日,我院组织考核及公示。并于5月28日17:00前将第二阶段《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备案。
九、其他规定
(一)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档案,转出学院应于新学期第一周内移交学生转入学院,学生转入学院接收档案时须将转专业申请表放入档案袋内妥善保管,并做好交接手续。
(二)获准转专业学生学费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收费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三)对已初步审核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1.在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受到纪律处分的;
2.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该项工作由学生原所在学院负责监督执行,并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将有上述情形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