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财政文〔2024〕26号)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法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法学院遴选推荐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免试生遴选推荐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冉富强
副组长:陈鹏飞 樊晓磊
成 员:张福刚 袁 松 张 杰 王志勇
刘兰淇(联络员)
免试生遴选推荐监督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焦永刚
成 员:朱 潇 朱西威
二、推荐条件
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推荐: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部(学院)学生)。
(二)思想道德表现优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能自觉遵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示范作用明显,得到师生公认。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方向)排名进入前 20%。非外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语种通过全国四级考试),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应通过外语专业四级考试。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法学院推免工作具体工作程序
(一)通知学生
法学院教学办公室于2024年9月1日通知到法学院2025届全体本科学生,根据遴选条件的规定,组织学生自主报名。申请者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以及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
(二)材料提交和审核
1.学生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X)是指学生的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所有课程历年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各课程成绩的计算均按首次考核的成绩确定,该成绩单由法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审定。
2.学生素质成绩
素质成绩是指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审美素质以及身心素质等方面的综合成绩(百分制),将根据《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细则》所规定的素质拓展成绩,取过去三个学年的素质拓展测评成绩的平均值(转专业来我院就读的学生,取第二、第三学年的平均值),得出最终的素质成绩。
3.其他成绩
其他成绩指综合学生的外语能力和科研潜质取得的成绩(百分制),将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自述、外语成绩、科研材料按比例得出外语能力和科研潜质成绩。
材料自述:1000字左右自述;
外语成绩:非外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成绩单,或者雅思成绩单,或者托福成绩单;
科研材料:证明其科研潜质的相关材料。
(三)公布具备遴选资格名单
经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考试违纪作弊或者因其他原因受到处分,如有类似处分,撤销遴选资格;审核学生申报的获奖文件、学术或者实践创新成果文件,如有不实,撤销遴选资格。
审核无上述行为并符合学校推荐条件者,在法学院官网公示具备遴选资格学生的名单。
(四)综合排名成绩公示
法学院免试生遴选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将X(学习成绩) +S(素质成绩) +M(其他成绩)三者按比例计算总分。审核后的综合成绩按照学校要求在法学院官网公示。
其中:学习成绩占90%,素质成绩和其他成绩各占5%
四、时间节点
(一)通知学生
2024年9月1日通知到法学院2025届全体本科生。
(二)接受报名
2024年9月2日开始接收报名,9月3日下午5:00截止报名,过期不接受报名。
法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接收学生报名。地点:教科楼B座435室,咨询电话:0371-86159253。
(三)材料审核
法学院免试生遴选推荐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进入遴选名单。时间范围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6日。
(四)成绩公示
2024年9月7日公示学生成绩。时间范围为:2024年9月7日—2024年9月9日。
凡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规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法学院提出。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所在单位、本人联系电话并签署本人姓名。
异议材料统一交至教科楼B435室。
法学院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