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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育

法学院同行评教实施细则(试行)
2020-10-21 08:16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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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同行评教实施细则(试行)

客观评价教师教学,真正促进优秀教师获得正面评价,避免其他因素影响,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学院教师同行评教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河财政教[2018]49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20201019日,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1评教对象

评教对象为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我院在职教师和外聘教师。

2评教内容

评教内容为教师师德师风、教学态度、同行听课。

2.1师德师风(10分)

上课迟到早退而未定为教学事故的1次扣2分,不按学校规定调停课、监考等而未定为教学事故的每次扣2分。无上述情况存在的,本项按满分计算。教学办公室根据学校教务处定期和随机检查通报和学生反馈、学院自查情况,负责记录存档

2.2教学态度(30分)

2.2.1试卷和毕业论文质量(20分)

学校抽查(例如期中教学检查)中, A:符合要求没有发现问题;B:存在成绩评定等严重错误;C:发现问题要求纠正,在规定时间没有及时改正。每等成绩按2分递减。无上述情况存在的,本项按满分计算。教学办公室负责记录存档

2.2.2重视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研活动(10分)

教研室开展的教研活动和党建工作活动,缺席者1次扣1(因公缺席除外),记录方式微信通知开会、会议实行签到,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签到,以本人签名为准,有课备注,参会老师监督记录情况请假1次扣0.3分,满3次扣1分。记录依据交教学办公室存档,方式为会议结束当日即时提交记录照片于教学办公共邮箱,期末汇总

2.3同行听课50分)

同行听课根据教师素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个指标进行。

2.3.1评价标准

教师素养:(1)着装得体、精神饱满、讲普通话,表达准确,无知识性错误;(2)备课充分,教案、课件适用,不照本宣科,善于组织教学;(3)语言流畅,语音、语速、语调适中,富有节奏和感染力

教学内容:(1)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重、难点突出,内容充实,概念清楚,定义准确;(2)基本理论、基础知识阐述清晰,注重基本技能的培养;(3)理论联系实际,例证恰当,反映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成就;(4)思想观点正确,注意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格要求

教学方法(1)讲课熟练,深入浅出,生动形象,论证推理严谨,逻辑性强(2)教法灵活,启发得当,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积极思考;(3)课件:取材适宜,文字、画面清楚,序号规范,版面美观;(4)板书:字迹清楚规范,要点清晰,列出纲要,工整美观

教学效果(1)学生听课认真,注意力集中,无缺课、打瞌睡等现象;(2)师生积极交流,教与学互动,课堂气氛活跃,达到教学目标要求

2.3.2评价实施

  1. 教学单位院长、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6学时以上,其他中层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3学时以上。听课对象为全院教师。

  2.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4学时以上。听课对象主要为本教研室教师。

  3. 督导教师听课基本课时按学校督导规定完成。听课对象为全院教师。

  4. 督导、领导,教学办学期开始设置分工,保证实现全覆盖。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听课,教研室内部做好分工。

    5)其他教师每学期听课3学时以上,听课对象为全院教师,其评分满分为无效分,并对评教对象形成排序分差。对选择的听课教师按学期滚动变化,即后一学期和前一学期选择听课老师应不同。

    6听课必须详细填写听课记录本,并按本办法要求进行打分严禁借阅、抄袭他人听课记录。

    7根据2.3.1个评价指标,本项听课评分按百分制评价,最后换算为本办法规定的50分制。百分制评分最低分为70分,评分者结合本人听课人数必须按三三制比例形成三个评价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以上,评分者评分相同不做等级分差安排的,按其提交评分手册的记录排序依次递减5分形成分差计算;满分为无效

    8)听课记录本须由被听课教师本人签字确认才有效,现场听课签字的可以事后打分;期末学院根据听课记录本,汇总待评价教师个人所有有效评价成绩剔除不按要求评价记录本按以下公式计算教师同行听课成绩

    教师H同行听课成绩

    = 学院教学督导委员和学院领导对教师H听课评价成绩平均值× 60%

            +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和其他教师对教师H听课评价成绩平均值× 40%

    如出现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和其他教师听课成绩缺项的:

    教师H同行听课成绩

    = 学院教学督导委员和学院领导对教师H听课评价成绩平均值

    学院全部成绩排名确定后,根据学校每年要求上报的分数限制和分数比例合理确定整体加减进行动态调节。

    8听课记录本封柜保存,除教学办人员检查登记需要,任何人不能借阅

    2.4加分项(10分)

          1)教师主持、参与教学项目,一个项目加分分为立项和结项两次。立项加分为:省级教学项目主持人加5分,参与人加2分,校级教学项目主持人加3分,参与人加1分;结项加分为:省级教学项目主持人加5分,参与人加2分,校级教学项目主持人加3分,参与人加1分。

    2)教师获得教学奖项,一个奖项一个学期使用:省级教学奖加8分,校级教学奖5分,学院教学奖加3分。

    3)教改论文,一篇论文限一个学期使用: C8分,中文核心6分,普通CN3分。

    4)辅导学生参与各类竞赛,如挑战杯、法学辩论赛等,一次限一个学期使用:作为辅导老师4分,作为辅导导师并获奖的8分。

    5)本办法未涵盖的其他具有教学贡献的特殊情形,由院督导委员会会议核定,如:教师个人在学期教学中,实际进行了大量的作业批改、教学互动课堂外辅助教学工作等内容的,教师个人可以整理证明材料主动申请加分,提交教学办,组织督导组评议;合格的加1-5分。

    7)本项加分总加分项不应超过10分。

    本项分加分程序,本人提交材料和对应加分项目清单至教研室,教研室一并报教学办,教学办提交院督导组审核决定加分数额。

    3成绩计算和使用

    加分项材料每学期期末由教师自己整体提交,教研室和教学办共同负责审核;由教学办会同全部教研室主任对全部计分依据进行统计和计算。

    按评教得分全院排序(含外聘教师),根据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中心要求比例每学期上报评教成绩。90分以上比例高于学校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整体增减合理分数以达到学校评教要求上报。

    4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评价为优秀

    4.1出现教学事故的

    4.2未按规定程序完成调停课、监考等基本教学任务,但未定为教学事故的

    4.3未提交同行评价表的

    4.4学校教学检查发现的论文指导、试卷评阅归档存在比较严重问题的

    4.5严重违背教师职业素养,但未经学校正式行文处罚的

    4.6督导组判定其他类似于教学事故等严重情况的

    5为避免抄袭和其他问题,同行评教成绩本未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不得私自外借和相互查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院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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