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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

2015届贷款毕业生办理展期手续说明
2015-05-11 00:00   本站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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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届毕业生考入研究生或专科升入本科教育(必须为全日制教育)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并在录取高校报到注册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展期申请表前往录取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二、在录取高校办理完相关确认手续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展期申请表(申请表应盖有录取学校有关证明和印章)到原贷款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展期申请,研究生学校开学后请尽快办理。
三、办理展期手续的学生在专升本或研究生毕业后开始还款,如果继续攻读学位需要重新办理展期手续。
四、申请展期学生在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A4纸复印)。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A4纸复印)。
 3.展期申请表两份(加盖原所在学校资助中心公章)。

五、2015年9月读研所在学校开学后,需要申请的同学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材料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龙子湖校区,法学院,15738817962,邮编450046.

上一条: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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